查分
4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淮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由本人申请并由毕业学校盖章签署意见,于4月7日12:00前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
八、录取
1. 录取方式:
考生技能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录取依据其知识考试加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根据考生知识考试加技能测试所得总分从高分到低录取。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录取按照专业进行。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理论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理论成绩为专业理论课、文化素质课。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语数外)考试,经学校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免试考生报考及录取专业必须与所获奖项对口。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11-12日交由我校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3日下午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到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拟录取:经我校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校将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录取。
九、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技能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17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并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3月11-12日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获奖加分项目必须与所报专业对口。学校将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电话:0554-6863685 6863550(传真) 邮编:232038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hnnu.edu.cn 邮箱:zsban818@163.com